信息公告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文传学院文章来源:本站原创浏览次数:652发布时间:2012-12-27

各科室:
      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中的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实践运用、总结和深化的重要过程,对于锻炼、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顺利择业、就业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201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教学工作,保证实习教学的效果和质量,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万四华
      副组长:冷  瑾
      成  员:黄志刚、罗荣华、陈宁、殷娟娟、廖宜湘、谢红武、黎莉
      二、工作要求
      1、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实习的计划、落实、指导、检查、考核及有关实习相关材料的发放、收集和归档等工作。
      2、12月5日,开展组织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工作。文传学院七个本科专业、四个专科专业,分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两场,分别向学生介绍毕业实习的意义和作用,下达各专业有关实习的任务和要求。要重点强调毕业实习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实习期间意外事故的发生。会议由副组长主持,组长作实习总动员并提出总体要求,各教研室主任就不同专业分别提出要求,实践科、教务科和学工科就学生实习期间具体要求提出要求。
      3、学生实习期间,本院将组织开展必要的实习检查。集中实习的要派人到实习基地或实习点进行巡视和看望;分散实习的则要求学生保持和学校的联系,定期与专业导师、辅导员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报平安,还要定期通过电话、邮件、QQ等联络方式汇报实习情况,以便及时了解、掌握实习生的实习情况。
      4、实习结束后,本院组织实习生和老师交流实习心得体会,并写出书面总结。总结材料中应包括《实习手册》的执行情况、实习成绩及质量分析、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经验体会、建议和其他等。本院将根据各专业实习教学总结材料形成学院的实习教学总结,于2013年6月1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三、实习方式 
      1.采取学院集中安排实习和学生自主联系分散实习两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
      2.对分散实习的学生,各学院必须掌握每个学生的实习地点、实习单位和联络方式,并有专人负责学生的管理与联系。 
      四、实习时间 
      1、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学校总体安排,2013年2月26日全校开始毕业实习,2013年5月11日结束。毕业生原则上5月12日前返校。
      2、各本、专科专业的具体实习时间安排必须严格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执行。
      3、相关教学院要合理安排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进度,把握好修改、定稿及答辩时间,确保学生有充裕的时间做好毕业论文的答辩准备工作。 
      4、各教研室实习时间如有变动,需以书面形式报院实践科再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和备案。 
      四、实习纪律 
      集中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安排其他教学任务,必须在实习基地或实习点与实习生同吃同住,全程管理、指导实习生。集中实习带队(指导)教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否则将视为教学事故。实习期间指导教师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院长批准,并指派其他教师顶岗。
      实习生应努力完成各项实习任务,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如需请假须经带队教师或实习单位领导的批准;凡无故不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不予评定实习成绩,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五、成绩考核 
      实习生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实习手册》等材料的各项相关内容,并在实习结束后及时提交。各教研室应结合实习生在实习中的总体表现,综合评定实习生毕业实习成绩;并将实习成绩于2013年5月30日前报院实践科,2013年6月1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宜春学院文传学院
201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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