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宜春学院赴台湾辅仁大学、东吴大学和实践大学自费交换生项目遴选通知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浏览次数:516发布时间:2015-03-29

 一、交换项目内容

 1、遴选对象:2013和2014级全日制本科生。

 2、交换专业:为了确保专业教学计划的合理衔接和学习质量,由各院根据台湾辅仁大学、东吴大学和实践大学的专业安排,结合本院培养方案综合拟定。交换生专业确定可先到以上大学网站了解课程设置及专业情况,再申请相应大学相关或相近专业进行学习。

 3、学习方式:课程学习,双方学分互认。

 4、学习时间:2015年9月开始,为期一个学期,到2016年1月止。

 二、费用事宜

 1、交换学生按专业标准按时缴纳宜春学院学费。

 2、在台学习期间缴纳对方院校的学费、住宿费、体检费、生活费和保险费等费用。

 3、赴台证件办理费用及来回路途费自理。

 4、学校将对获得录取通知书的交换生给予奖学金奖励。

 三、报名方法和安排 

 1、报名条件

 ①请相关教学院认真按照《宜春学院交换生管理规定》标准做好选拔
工作,于4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交行政楼30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推荐函模板见附件一)。

 ②符合以上三所相应大学录取标准。

 2、申请程序

 ①教学院根据交换要求进行选拔推荐;

 ②学生填写《宜春学院学生赴国(境)外交换学习申请表》。

 ③学校审核确定名单后送相应大学。台湾方大学核定入学资格并发录取通知书。(说明:若未通过台湾方大学审核,此次交换资格即失效)

 3、其他事项 

 有关学生外出交换学习签订协议、学籍管理、相关费用缴纳等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交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填写《宜春学院交换学生交换学习修读计划表》,周详地做好在台学习计划及课程选修等安排,并经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同意。

 4、台湾交换生赴台手续步骤 

 ①交换生填写《大陆居民出入台湾地区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材料,由台辅仁大学为其办理入台手续及相关证件。

 ②持有入台通行证后,填写:《赴台人员审查表》,《政治审查证明》后,附上台湾学校邀请函、申请国台办批文。

 ③凭国台办批文即可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一般需要一个星期)

 ④获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后,购买机票、保险等,按期出发。(机票要求购买往返机票)

 5、三所大学网站及课程查询

 台湾辅仁大学:http://www.fju.edu.tw/

 台湾辅仁大学课程查询:http://140.136.251.210/student/#Menu1

 台湾实践大学:http://www.kh.usc.edu.tw/files/11-1000-1301.php

 台湾东吴大学:(4月8日起开放查询)

 6、咨询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合作办学科(办公楼302)

 07953202110,赵老师、徐老师

 附件1:辅仁大学交换生项目资料

 附件2:实践大学交换生项目资料

 附件3:东吴大学交换生项目资料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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