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依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工作例会的工作任务
1.布置、落实学校教学工作任务;
2.讨论拟定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3.讨论学科、专业建设等相关问题,为院务会议决策提供必要的准备材料;
4.分析教学状态,提出教学改革的意见和计划;
5.讨论教学建设各个工作项目,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6.听取教学质量评估专家组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教学质量状况,提出改进意见;
7.听取教务科教学常规管理情况汇报,布置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8.审定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及教材选用征订;
9.安排其他与教学管理相关的各项工作。
二、教学工作例会的召集
1.教学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
2.例会由院长或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持召集;
3.各系主任、教务科长以及相关的教学管理工作人员参加例会;
4.各教学系、院教务科应在每月例会召开前,准备或提出拟讨论、研究的议题。
三、教学工作例会的工作要求
1.研究、讨论教学管理工作,应坚持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实事求是、畅所欲言的原则性要求;
2.坚持团结合作,全院一盘棋的工作方针;
3.力求提高工作效率,形成统一意见,工作部署后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四、教学工作例会形成的重要意见,以例会纪要的形式转发各教学及相关科室,由主管院领导督促实施。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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