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关于参加全省教育系统“我为教育科学发展献计献策”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不详浏览次数:211发布时间:2009-11-13
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 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我为教育科学发展献计献策”活动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09]28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教育的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我为教育科学发展献计献策”活动。希望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发动我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力争在此次活动中取得好成绩。具体有关事项请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我为教育科学发展献计献策”活动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09]28号) 党委宣传部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江 西 省 教 育 厅 赣教社政字【2009】28号 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我为教育科学发展 献计献策"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委厅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按照《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科学发展、加速崛起”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赣教社政字[2009]15号)要求,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进一步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广泛开展“我为教育科学发展献计献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按照科学发展观对教育提出的要求,引导教育工作者和广大师生深入思考“什么是教育科学发展、如何实现教育科学发展”,进一步理清教育发展理念,把握教育发展规律,明确教育发展战略,完善教育发展规划,拓宽教育发展路径,破解教育发展难题,提高教育科学发展能力,树立新的教育发展优势。 二、活动人员。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及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 三、活动方式。参与活动人员可登录江西教育网“科学发展、加速崛起”专题,点击“实践活动”中“我为教育科学发展献计献策”栏目,按照页面要求填写姓名、单位、联系方式、身份,然后填写您的意见或建议点击提交。 四、活动时间。活动的有效时间为:2009年6月5日至12月1日。 五、表彰奖励。按月度评出优秀计策,并及时在江西教育网上予以刊发。从月度优秀计策中评出年度优秀计策,并予以表彰奖励。同时,活动设组织奖若干。 六、有关要求。全省教育系统要把开展“我为教育科学发展献计献策”活动作为落实省委部署的“科学发展、加速崛起”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与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机关效能年活动和创新发展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迎接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发动,务求实效。 活动相关事宜请及时与江西教育网联系。联系人:卢坤霞,电话:0791—6261469。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 二○○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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