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省统考按专业分为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服装类(职高)、服饰艺术与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表演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等十一个考试类别,凡报考艺术类专业(含按艺术类招生的所有专业)的考生务必选择相应或相近的考试类别参加省统考。取得省统考专业合格资格的考生,方能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湖南省将于2010年2月2日前划定各专业类别的省统考合格资格线,并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上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不另行发放合格证)。在湘院校和省外所有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除外)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省外其他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湖南大学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由学校自行组织校考。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统考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大纲》〈湘教考命字[2008]3号〉、编导类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大纲》〈湘教考命字[2008]3号〉)。其专业考试总分均为300分。
1.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1)笔试,普通话基础知识及其综合运用,时间60分钟(50分)
(2)面试(250分)
①形象气质与上镜效果(70分)
②自我介绍,时间1分钟(10分)
③语言能力与主持能力(140分)
a.朗读自备材料(诗歌、散文、寓言等,2分钟)
b.播发指定稿件并即兴回答问题(5分钟)
④个人才艺展示(30分)
2.编导类
(1)笔试(200分)
①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时间120分钟(综合知识40分,命题写作60分,共100分)
②影视作品分析及命题编故事,时间160分钟(含看片时间)(影视作品分析70分,命题编故事30分,共100分)
(2)面试(100分)
①自我介绍(10分)
②命题演讲或根据材料评析(40分)
③回答考官提问(50分)
(二)考试安排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和编导类专业考试在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进行,考生报到缴费均分两批次进行。株洲、湘潭、岳阳、常德、张家界、娄底、郴州、自治州的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考生2010年1月16日报到;长沙、衡阳、邵阳、益阳、永州、怀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考生17日报到。考试时间为18日至22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为18日9:00~10:00。株洲、湘潭、岳阳、常德、张家界、娄底、郴州、自治州的编导类考生1月23日报到;长沙、衡阳、邵阳、益阳、永州、怀化的编导类考生24日报到。考试时间为25日至30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1月25日
上午 9:00-11:40
影视作品分析及命题编故事
下午 2:30-4:30
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
所有考生需在考前到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了解有关事项,过时不予补考。
校考时间
2010年2月3日---3月底。播音与主持、编导类考点设湖南师大新闻与传播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