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专业导师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不详浏览次数:414发布时间:2010-09-19

(2010年6月)
 
    导师是大学生教育与管理的重要形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效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学院办学水平,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本院实行“专业导师制”已经多年,积累了一些经验。为优化本院专业导师队伍,提高专业导师的工作效率,本院决定从2010年秋季起实行新的专业导师制,特制订本办法。
    一、导师的任职资格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敬业爱生。
    2、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本专业的教学计划,了解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3、具有相应专业背景和指导能力。
    二、专业导师的聘任
    1、专业导师遴选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学院根据申请和推荐情况进行审定,入选者学院颁发聘书。
    2、成立文传学院专业导师办公室,由教学副院长具体分管,该办公室由教务科、学工科、各教研室相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挂靠教务科,负责专业导师的聘任、日常管理、考核、津贴核算等工作。
    3、专业导师的聘期为四年,任期内中期解聘或期满续聘的需经院党政联系会议批准。
    三、专业导师的岗位设置
    原则上以专业为单位设置专业导师岗位,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1、中文专业导师岗位(含汉语言文学本科、汉教专科、文秘);2、对外汉语专业导师岗位;3、广播电视新闻专业导师岗位;4、广告学专业导师岗位;5、人文教育专业导师岗位(含人文教育本科、地理教育专业、涉外旅游专科);6、播音与主持专业导师岗位;7、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导师岗位。实行一岗一导师制,共计聘任导师7名(学生人数超过200人,可以配备一名助理导师)。
    专业导师岗位的设置可以根据招生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四、业导师的职责与工作机制
    1、按照培训方案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学科、专业及课程结构与培养目标的全面指导。
    2、指导学生制订学习计划、选课,帮助学生确立专业发展方向。
    3、指导学生进行科研、专业比赛、考研活动。
    4、建立定期指导与随时指导相结合,集中指导与个性化培养相统一,深入学生群体与及时接待学生来访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5、设立导师接待日制度。每周三下午例会之后为导师接待学生的时间(有接待记录)。
    6、导师应组织、指导班集体开展学习指导会、读书报告会、学习经验交流会或者学术报告会等活动。每学期每个班必须召开一次班级全体会议(有工作记录)。
    7、导师每学期必须下学生宿舍四次,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及时掌握信息,进行分类指导(宿管科要签到,有工作记录)。
    8、导师应和辅导员及时沟通并密切配合,重视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生活指导与心理疏导,遇到校院重大活动需配合参加。
    五、专业导师的考核
    1、考核办法:教务科负责对专业导师履职情况进行学年度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工作实效三个方面。考核方式由本人自评、学生测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核查(第四条规定的工作内容)组成。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考核等级确定:优秀等级:完成了第四条规定的工作任务,且在学生测评中优秀率排前1、2名者;良好等级:完成了第四条规定的工作任务,且在学生测评中优秀率排前3、4名者;合格等级:完成了第四条规定的工作任务,且在学生测评中合格率达到60%;不合格者:未完成第四条规定的工作任务,或违法乱纪被处罚,或在学生测评中合格率低于60%者。
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职者(如工作岗位变动、产假、进修等)不进行考核定级。
    3、考核成绩由分管院领导审定,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部分记入年度考核中,同时与津贴挂钩。
    4、考核不合格或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履职者即行解聘,并按第二条规定,重新聘任他人为该专业导师。因考核不合格被解聘者自解聘之日起四年内不得再次聘为专业导师。
    六、专业导师津贴分配办法
    专业导师的津贴由基本岗位津贴+绩效津贴构成,在本院的二级分配中列支。基本岗位津贴为每年300元;绩效津贴每年为生均数8元乘以学生数再乘以绩效权重值,即为8xy(8为生均数,x为学生数,y为权重值)。考核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对应绩效津贴的权重值分别为1、0.95、0.9和0。
    注:属第五条第二款中“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职者(如工作岗位变动、产假、进修等)不进行考核定级”者,其履职期间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者,按合格等级折合时间计发津贴;否则,其津贴折合时间只计发基本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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