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人员:
根据《宜春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暂行办法》(宜学院字【2010】16号)文件要求,教师系列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的申报人员应面对专家讲课,并进行测评量分。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申报正常及破格晋升教师系列副教授或教授职务的教师。
二、测评时间
10月8日-14日。请申报晋升教授(含破格)、破格晋升副教授的人员在10月8日前统一将本人在测评时间内的上课的课程表报人事处师资科。
三、讲课内容
申报人讲授本学期授课的内容。本学期无课的,请到人事处师资科提出书面申请,安排讲授上学期的授课内容。
四、测评要求
对晋升教授(含破格)、破格晋升副教授的申报人员,学校专门组织专家随堂听课进行教学测评。教学测评结果应达到优秀。听课专家由校职称办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对正常晋升副教授职务的申报人员,教学院负责组织专家随堂听课进行教学测评。教学测评结果应达到良好。请各学院在10月14日前将本次教学测评结果报人事处师资科。
教学评价结果未达到相应级别的,不提交校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提交材料
为了深入掌握申报晋升副教授、教授人员的教学业绩和教学水平,为职称评审综合评议时提供有力依据,强化教学业绩和教学水平在我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中作用,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为明年优秀教学型教授、副教授评审积累经验,请各学院组织本单位申报了晋升副教授、教授人员(含外单位在的兼职人员)认真填写《2010年副教授、教授评审教学业绩依据表》(附件),审核确认后在10月11日前统一将此表电子稿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发给教务处付晓滨老师。
特此通知
校 职 称 办
201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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