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0]74号,附件1)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现就我校做好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学科带头人:主要在普通本科院校及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和重点课程中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中选拔。优先选拔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中的教师。
中青年骨干教师:在全省所有高校教学第一线的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中选拔。优先选拔国家级、省部级和学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重点课程和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中的教师。
二、推荐选拔条件:详见附件2
三、选拔名额
根据江西省高等学校发展的实际以及省教育厅高层次人才发展规划,本届选拔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训象人数控制在600人以内,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数控制在1200人左右。
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不分配推荐指标,由高校按照文件精神遴选推荐,宁缺毋滥;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30人。
四、推荐选拔程序
1、个人自评、申报,基层单位推荐(9月26日-10月13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人事处梳理汇总申报情况,会同教务处、科研(学科建设)处初审(10月14-19日)
3、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10月20日)
4、提请学校审定(10月25日)
5、公示审定结果(10月26-30日)
6、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11月11-14日)
五、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人需填写《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选拔申报表》(附件3)或《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选拔申报表》(附件4)一式一份;《江西省高校2010年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汇总简表》(附件5)一份;并报电子版一份至YCXYRS@163.COM。
2、基层单位推荐函。
六、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推荐选拔工作,进一步推进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附件:(打包下载)
1、《关于开展2010年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0]74号)
2、《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选拔条件》
3、《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选拔申报表》
4、《江西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选拔申报表》
5、《江西省高校2010年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汇总简表》
6、《关于开展2010年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补充说明》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1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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