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

文传学院普通教师就业工作职责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不详浏览次数:359发布时间:2011-09-15

   为了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日常就业教育指导和人脉资源丰富的优势,形成全员参与就业的局面,进一步明确广大普通教师就业工作任务,特制定文传学院普通教师就业工作职责:
   1、认真开展专业理论、专业技能以及专业思想的教育,提高毕业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2、在教学过程中或平时与学生交流中,应及时宣讲有关的就业政策和就业形势,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传授相关的就业技巧。
   3、利用自己的人脉资源,向用人单位推荐我院毕业生。对于成绩显著者按照《文传学院就业工作考核与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4、积极参与学院就业市场的建设工作,通过自己的人脉关系,为了学院与用人单位(就业基地)牵线搭桥。
   5、努力做好校友的联谊工作,特别是跟踪好自己所带的毕业生或所教的毕业生动向,并常常保持联系。
   6、积极参与就业、创业工作的理论研究,申报相关的课题或撰写相关的论文。
 
 
文传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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