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公安局文联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1名,男女不限 二、应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2、具备采编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功底、主题策划能力和摄影摄像技术,熟悉微博、微信等; 3、热爱宣传工作,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三、招聘办法 1、招聘方式:面试。 2、面试地点:宜春市公安局文联(市公安局大楼4019室)。 3、面试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应聘。 四、工资待遇 录用者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 试用期满,工作表现优秀工资待遇还可适当提高。 联系人:李钊 联系电话:13870508776
宜春市公安局文联 2014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