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背景:近几年,全国安全事故数以万计天真无邪的生命死于非命。中央领导对青少年安全的指示:“人民生命高于天,人民利益重如山”。安全教育惠及百万青少年。据去年7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为加强全国人民的安全意识,积极维护国家安全,该法在第一章总则部分的第十四条规定: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活动目的:通过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年学子维护国家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并且引导青年学子认清国家安全形势、增强危机忧患意识、树立国家安全观念,积极维护国家安全。
活动时间:2016年4月22日
活动地点:人文楼N307
活动成员: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各团支部
活动形式:主题会议
活动进程:
大致分为三个重要部分:团支书的讲解、班主任的见闻、同学的发言
由团支书李慧珊为我们讲解了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安全教育,首先,有利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其次,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最后,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的效果。
为了调动同学的积极性,我们请班主任发表他们对“安全教育”这个问题的看法。
班主任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讲述了他以前学生的事故和他的见解。一些大学生虽然文化知识较高,但是他们踏入社会较晚,社会经验不足,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法制观念意识淡薄。因此,大学生中失窃和上当受骗案件占学生中发生治安案件75%以上。班主任强调宿舍要随手关门,锁门的习惯;贵重物品给不可随意乱放;身边不携带大量现金等等。班主任幽默诙谐的语气,并没有让我们感到枯燥。
听过班主任的见闻,团支书姚歆给我们总结了一下班主任的话。作为一名大学生,加强自身防范意识,不轻信他人,妥当保管财物,不贪图小利小惠。树立坚定地政治立场,养成良好的自觉遵纪守法意识,在学业上刻苦成才,才是青少年必须完成的。听了这段发言,班级的男生李军、许小林等踊跃发言,表达他们自己的想法。李军同学讲了一个案例:几天前一个晚上8.30左右,某高校大学生温同学和王同学遇到两名男子,说他们的银行卡消磁,需要借用她二人的银行卡,把钱拨到她们的卡上,帮忙取钱,她们二人和陌生男子到一取款机上查账,等他们离去,才发现卡被掉包。不轻易相信陌生人,不轻易借出贵重物品。借用这段惨痛的教训的事例,希望给同学一个警醒,提醒自己,凡是以安全为前提,确保自身利益。
安全挑战日益增多的同时,国民对国家安全的认识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提高送,这就是需要进行国家安全教育的主要原因。同学们或多或少都有了对安全教育的了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决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能有丝毫松懈麻痹思想。
活动意义:对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对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兴旺繁荣具有重大推动作用。国家安全确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其中的最重要的实践意义,就是要动员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只有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国家安全才能有坚实的制度保障。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团总支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