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校属各部门(单位):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25年6月23日至7月2日期间进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建立诚信考试教育管理机制,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组织开展本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及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员安排
党政管理干部巡考由学校校领导、校属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教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校教学督导组成员组成,分别负责全校、指定区域、各教学院考区的考试工作巡查。校级巡考及院级交叉巡考由督查评估处统一安排,院级巡考由各教学院安排。
校级总巡考安排见《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附件1),校级交叉巡考见《教学院交叉巡考督查安排》(附件2)。
二、巡考内容
1.考试准备情况,考场环境是否符合要求,考场设施是否完备,考场设备运行等情况;
2.各考场是否按要求安排监考人员,监考人员是否迟到、早退、不参加监考及中途离岗;
3.监考人员是否履行监考守则,对执行情况不好的监考人员及时批评、指正;检查考试过程中考场纪律情况,重点检查考生是否按规定带有效证件参加考试、有无作弊行为、考场秩序是否良好等。
具体巡考内容见《宜春学院考试巡考督查内容》(附件3)。
三、考风考纪教育管理工作
(一)加强监考培训,压实监考责任。各教学院在考前须组织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考前培训,学习《宜春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宜春学院监考守则》等文件,确保监考教师熟悉监考流程,熟知监考规则。
(二)加强诚信教育,营造优良环境。各教学院要充分认识考试环节对促进学风、校风建设的意义,利用主题团课、主题班会及学院视频号等形式,多渠道开展考试诚信教育及考风考纪宣传。增强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抵制和杜绝违纪作弊行为,营造“诚信应试、杜绝作弊”的良好考试氛围。
(三)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抓考试管理,杜绝违纪、作弊行为。对于学生考试违规情况,按照《宜春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宜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督查评估处及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已确认构成违纪、作弊行为的,要在学院内及时公布、通报,以反面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学生形成“不能作弊、不敢作弊”的自觉、自警。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考场巡考工作,巡考人员应按照学校有关考试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巡考职责,巡考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考试工作正常运行。
巡考人员在每次巡考结束后要如实填写《宜春学院考试巡考督查情况记录表》(附件4),考试结束后,校级巡考人员将该表交至督查评估处(实训楼W203周健老师),院级巡考人员将该表交至本学院。
附件:1.2024-2025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
2.教学院交叉巡考督查安排
3.宜春学院考试巡考督查内容
4.宜春学院考试巡考督查情况记录表
5.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校本部)
6.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厚德校区)
督查评估处
2025年6月18日
图文一审:罗智伟
图文二审:魏军
图文三审:高建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