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4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坚持在“实事”中“求是”的科学研究理念,即通过对教育实践的观察和实验,去发现教育现象的本质及其客观规律,为教育发展和改革提供理论依据。 二、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突出“规范研究导向、实证研究导向、专业视角导向、连续性研究导向和事实判断优先价值判断的导向”5大研究立项导向,反对缺乏客观事实证明的主观思辨和低水平的重复研究。 三、着力围绕江西教育改革发展大局,以兴趣为动力、以职责为使命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鼓励课题申请人在充分考虑自己的研究兴趣和专业特点的基础上申报课题,做到选题有单一的问题指向,研究有真实的经验事实,结论有充分的客观依据。 四、为提高课题申报质量,2015年度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为:普通本科院校70项、独立学院15项、高职院校25项、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单位2项。 五、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仍设重点课题(一类、二类、三类)及一般课题。 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申请人限填报一人。一个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正在执行尚未结题验收的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不得申报2015年度课题。 六、课题申请人要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对申请书所填内容承担信誉责任,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5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七、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请各位老师通过本通知附件下载并填写,科研处在《申请书》中预填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及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意见等内容请勿自行删除。 八、为了更好地做好组织申报与审核工作,我们学校的截止时间定为 联系人:葛维春 联系电话:3201295 附件:相关申报材料 科研处 |